几乎在全世界的所有民族传统文化中,天象都是一个喻示人类生活最重要的显示屏。也正因为这样,占星术成了古代文化中的重要部分,它被当作是神灵预言人世之务的典型学科。古代巴比伦人就是把天象当作一本巨大的天书来阅读的。
在我国侗族的神话传说中有“救月亮”,“救太阳”、“救雷公”的故事,其集体无意识则是表达人类通过对这些神圣天体的“拯救”而获得自救。因为人类要是没有天体的存在和天象的变化,人类便不能得以生存。这就是为什么在人类古代文化中,太阳崇拜、月亮崇拜等能够成为共相的原因。
然而,高原文化除了与其他民族一样把天体天象当作人类自我生存依据以外,在解释性描述上却有着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即浪漫欢快的表述基调。比如“救月亮”的传说记录了一个妖怪在夜晚要吃掉人类,但由于月亮的光芒使它的阴谋难以得逞,于是妖怪就请求魔王帮忙,挡住月亮的光芒。魔王遂变成了月亮上的一棵榕树,越长越大,最后把月亮全遮住了。为了“救月亮”,侗族英雄叟背着刀、箭顺着大榕树爬到了树端,登上了月亮,把大榕树砍倒,最后救了月亮,也救了人类。
丹寨的苗族民间传说中更有“日月抢婚”的故事,读来令人捧腹。这种以欢快的民歌、传说形式来表述高原少数民族的生活和认识构成了高原文化一大特色。也表明他们认识天象的程度。既然古代人类对天象的观察和认识组成了古代文化有机体中不可忽略的因素,依照这些文化观念以及对天象认识,世间的所有土地、动物、植物无不是天体所统辖的。那么,神意“天体”呈象和世间凡人交合私通也就顺理成章了。
比如:
《帝王世纪》;“少昊字青阳,母曰女节,有大星下流华渚,女贞梦接意,感而生少昊。”
《初学记》引《诗含神雾》:“黄帝母附宝,见大雷绕北斗,枢星光照郊野,感而孕。”《初学记》引《诗含神雾》;“帝颛顼高阳母见摇光之星,贯月如虹,感已于幽房之宫,生颛顼于若水。”
《初学记》引《尚书帝命验》:“帝舜母纵华,感枢星而生舜。”
《太平御览》引《孝经钩命决》:“禹母亲见流星贯昴,梦接意感,既而吞神珠而生禹。”
谈到天象,我们觉得有必要暂时将婚姻扯开,把古代人对天象的文化认识提出来讨论,因为这里涉及到一个重要的文化观念问题。
正因为天体天象是神灵最神圣的表象,历史上的君王英雄都把自己生世与天象神意联系在一起,是神灵感应婚的产儿,因而是人间当然的统治者,于是,这就有了如此众多的感天象而孕而生的伟大非凡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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