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使用的数字就是“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下面称为“简单数字形式”)以及阿拉伯数字。可是有些时候,当我们在写数字的时候,比如在银行填写钱数时,往往被要求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抬、佰、仟”(下面称为“复杂数字形式”)字的方式来书写。
原因就是,简单数字形式书写出来以后,很容易就会被人更改,比如“一”在上面添一小横就变成了“二”,再添一小横就变成了“三”,如果你买别人的牛,定好的价格是一千元,可是卖家在凭据上动了手脚,一千元变成三千元,你就有苦说不出了。所以为了防止有人通过篡改数字来进行经济犯罪,人们便使用了一种书写起来比较麻烦,而且字形与字形之间没有联系的数字来保证安全,这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复杂数字形式”。
那么这些数字是什么时间产生的?又是谁发明的呢?
历史上众说纷纭,归结起来大概有三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
在明朝初年,以郭桓为首的12名高官及6个部的左右侍郎涉嫌利用空白账本胡乱做假账,篡改数字,修改账目,大肆侵吞钱粮,粮食贪污累计高达2400多万石,这个数字和当时全国秋粮实征总数几乎差不多了。
听到这个消息,明太祖朱元璋怒不可遏,下令严办,将郭桓等涉案的数万人一起斩首示众。同时为了防止日后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一方面他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酷法令,另一方面又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即把汉字中的简单数字形式改为了难以涂改的复杂书写形式――大写,这被称为中国历史上金额数字大写的首创。
第二种说法
据明末清初的学者顾炎武的考证,发现武则天除了把国号“唐”改为“周”以外,还创造出很多汉字,那个时候的石碑上有很多奇怪的文字,其中就有这种大写的数字。《辞源》“贰”字下引顾炎武的话云:“数字作壹、贰、叁、肆、捌、玖等字,皆唐武后所改。”《汉语大字典》“玖”下第②个义项云:“‘九’字的大写。唐武则天时所改。”
另外,在武后之后的一些诗文当中也能见到一些大写的数字,如白居易的宋版《白氏长庆集》中《论行营状请勒魏博等四道兵马却守本界事》有这样的记述:“况其军一月之费,计实钱贰拾漆(柒)捌万贯。”顾炎武在所著《金石文字记•岱岳观造像记》中明确表露了自己的推断:“凡数字作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等,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这比起上面的一种说法早了差不多700年的时间。
第三种说法
1959至1975年期间,在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古墓葬中出土了大批古代文书,近2000件汉文文书经过整理后由文物出版社出版,名字是《吐鲁番出土文书》。
当代学者张涌泉先生在所著《汉语俗字研究》一书中专门撰述了“数目用大写字探源”专题,在这一节文字中,他根据已经出土的材料,发现唐代武则天时代之前原来就已经有大写数字出现了,这说明,武则天并不是第一个发明大写汉字的人,例如阿斯塔那35号墓所出《唐麟德元年(公元664年)西州高昌县里正史玄政纳当年官贷小子抄》中说:
“崇化乡里正史玄政纳麟德元年官贷小子(“官贷小子”,是官贷小麦利息的省称)贰斗,其年十二月叁拾日。”此抄载称,麟德元年十二月三十日,崇化乡里正史玄政向仓史交纳了贰斗官贷小麦利息;再比如《高昌延昌二十七年(公元587年)六月兵部条列买马用钱头数奏行文书》有“都合买马壹匹,用银钱肆拾伍文”字样;《北凉玄始十一年(422年)马受条呈为出酒事》中有“合用酒柒斛”字样。
这些大写数字都出现在武则天正式登基当皇上之前,这说明大约到了南北朝的时候,人们就已经开始逐渐替换了原有的“简单数字形式”,都变成了大写数字,这个事情发生在距今1600多年以前。
所以,我们大家都能猜出来,大写数字的发明并非一人一己之力,不可能是武则天或者朱元璋一个人的功劳,它一定是通过长期在民间的使用和验证,确定了它的实用性、广泛性、和可行性才下令整理实施的。一直到今天,所有正式场合中涉及到钱和重要信息的数字都被人们用大写数字标明了,前后还会加上符号来限制前后的长度,这些都是用来防止在数字上做手脚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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